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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新增本土黑龙江,昨日黑龙江新增病例

新冠疫情最新数据通报

黑龙江省最新疫情数据概览
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,黑龙江省昨日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2例,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6例,截至发稿时,黑龙江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287例,无症状感染者512例,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5,892例

昨日新增本土黑龙江,昨日黑龙江新增病例-图1

从地域分布来看,哈尔滨市新增确诊病例18例,占全省新增的56.25%;齐齐哈尔市新增7例;牡丹江市新增4例;佳木斯市新增3例,无症状感染者中,哈尔滨市32例,齐齐哈尔市12例,大庆市8例,其他地市合计4例

哈尔滨市详细疫情数据分析

作为黑龙江省疫情最严重的地区,哈尔滨市昨日新增的18例确诊病例中,南岗区报告6例道里区报告5例香坊区报告4例平房区报告2例松北区报告1例,这些病例中,12例为集中隔离发现,4例为居家隔离发现,2例为社区筛查发现。

哈尔滨市32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分布情况为:南岗区15例道里区8例香坊区5例呼兰区3例阿城区1例,其中25例为密切接触者筛查发现,7例为区域核酸检测发现。

黑龙江省各市州疫情对比

以下是黑龙江省各地市昨日新增病例对比表:

地区 新增确诊病例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现有确诊病例 现有无症状感染者
哈尔滨市 18 32 156 298
齐齐哈尔市 7 12 45 78
牡丹江市 4 2 32 45
佳木斯市 3 1 28 36
大庆市 0 8 12 24
其他地区 0 1 14 31
合计 32 56 287 512

从数据可以看出,哈尔滨市的疫情形势最为严峻,占全省新增病例的62.5%,现有病例的54.4%,齐齐哈尔市疫情也有抬头趋势,新增病例数位居第二。

黑龙江省近期疫情发展趋势

回顾过去一周黑龙江省的疫情数据变化:

  • 7天前:新增确诊15例,无症状25例
  • 6天前:新增确诊18例,无症状30例
  • 5天前:新增确诊22例,无症状35例
  • 4天前:新增确诊25例,无症状42例
  • 3天前:新增确诊28例,无症状48例
  • 2天前:新增确诊30例,无症状52例
  • 昨日:新增确诊32例,无症状56例

数据显示,黑龙江省疫情呈缓慢上升趋势,过去一周确诊病例增加了113.3%,无症状感染者增加了124%,专家分析认为,这与冬季气温下降、室内活动增加以及病毒变异等因素有关。

重点区域管控措施

针对当前疫情形势,黑龙江省已采取以下防控措施:

  1. 哈尔滨市南岗区划定高风险区5个,涉及居民楼、商场等场所,实行"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"管理。
  2. 道里区对3个街道实施临时管控,暂停各类聚集性活动,餐饮场所禁止堂食。
  3.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启动区域核酸检测,计划在48小时内完成全员筛查。
  4. 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24小时开放,新增隔离床位500张,方舱医院待命床位2000张

疫苗接种情况通报

截至昨日,黑龙江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9863万剂次

  • 第一剂次接种3287万人次,覆盖率92.5%
  • 第二剂次接种3215万人次,覆盖率90.4%
  • 加强免疫接种3361万人次,覆盖率78.2%

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率已达7%,80岁以上高龄老人接种率为3%,卫生部门呼吁尚未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的群众尽快接种,特别是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高风险人群。

流行病学调查结果

根据黑龙江省疾控中心的流调报告,昨日新增病例中有以下特点:

  1. 年龄分布:20岁以下8例,20-39岁32例,40-59岁28例,60岁以上20例
  2. 感染来源:家庭聚集性疫情占65%,工作场所传播占20%,其他场所占15%
  3. 疫苗接种情况:未接种疫苗者12例,完成基础免疫未加强者28例,完成加强免疫者48例
  4. 临床症状:轻型病例76例,普通型病例12例,无重症和危重症病例。

医疗救治情况

黑龙江省287例确诊病例中:

  • 在定点医院治疗265例(其中轻型251例,普通型14例)
  • 在方舱医院治疗22例(均为无症状或轻型)
  • 使用中医药治疗比例达95%
  • 无气管插管病例,无ECMO使用病例

医疗资源使用情况:

  • 定点医院床位使用率68%
  • ICU床位使用率32%
  • 呼吸机备用420台
  • 医护人员投入3860人

物资保障情况

为确保疫情防控需要,黑龙江省已储备:

  • 核酸检测试剂520万人份
  • 防护服85万套
  • 医用口罩1200万只
  • 消毒用品360吨
  • 生活必需品库存充足,可满足30天以上需求

专家建议与温馨提示

黑龙江省疫情防控专家组提出以下建议:

  1. 近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,特别是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。
  2. 坚持佩戴口罩,保持社交距离,勤洗手、常通风。
  3. 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时,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报告旅居史。
  4. 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流调工作,如实提供相关信息。
  5. 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。

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,将根据疫情发展动态调整防控措施,请广大市民理解配合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,下一步将重点加强社区防控、核酸检测和医疗救治能力建设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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